关于开展政府投资工程建设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
泰建发〔2009〕53号
各有关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建设厅有关文件规定,市建设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定于6月下旬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行为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市区政府投资项目(含海陵区、高港区政府投资项目)。
二、检查内容
相关责任主体建设行为(详见附表)。
三、检查项目
在2008年1月1日后开工的在建项目中抽取10家。
四、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从6月下旬开始,原则上每半天检查2个工程项目,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1、被查工程项目确定后,被检查工程的有关责任主体和机构按要求积极配合检查工作。
2、检查组具体抵达各工程的时间和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注:附表下载(请使用winrar解压文件)
二○○九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工程建设 检查 通知
泰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9年6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