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南通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讨薪事件的通报
(发稿时间:2009-03-19  阅读次数:3129)
 
泰清办〔2009〕1号
 
 
关于对南通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讨薪事件的通报
 
各市(区)清欠办、建设局:
     去年以来,少数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了群体性事件,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这些事件虽得到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处理,但仍然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现将南通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施工企业在泰州市区发生的群体性事件通报如下:
1、南通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资案。2008年3月南通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江苏东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润第一城住宅工程,因与建设单位发生工程结算纠纷,拖欠民工工资。2009年元月19日经当地派出所协调,定于元月20日上午会同有关部门处理解决问题。20日上午9时,华新建工集团项目部人员不听劝阻,冲进售楼部砸坏售楼模型,打伤建设单位工作人员,在事件发生和处理过程中华新公司及项目部负责人,一直消极对待,不积极妥善处理,造成恶劣影响。
2、泰州开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资案。2008年4月泰州开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益海粮油、泰州大学城变电工程,劳务承包人吕学茂。吕学茂因2006年承建的鹏欣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施工单位为江苏正飞公司)尚有部分工程款未结清,故意不发放开泰公司承建工程的民工工资,并指使民工找江苏正飞公司讨要工资。2009年元月24日,70余名民工在城东派出所索要工资一夜。清晨(除夕夜)又来到市建设局讨要工钱,后在市建设局、市信访局、市供电公司协调下,直至下午三时事态得以平息。
3、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资案。2007年8月南通四建承建江苏恒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恒景国际花园住宅工程,因施工合同纠纷,未及时发放民工工资400余万元,造成2009年元月8日-11日民工多次上访,并打砸售楼部,打伤甲方工作人员。
4、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拖欠民工工资案。2008年4月,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碧桂园集团投资开发的泰州碧桂园项目住宅工程,因与建设单位存在工程款支付比例分歧,拖欠民工工资600多万元。施工单位项目部民工春节前多次在建设单位项目部闹事,并封堵兴化-泰州公路,致使交通要道数次堵塞,造成恶劣影响。
5、泰州市海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资案。2007年10月泰州市海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接泰州碧桂园2#、3#小高层、A号地下车库、别墅工程。由于泰州市海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及时发放民工工资,拖欠工资款达500万元,造成民工情绪激化,围攻售楼处,封堵泰州火车站公路。
以上事件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了公共权益。为规范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打击恶意拖欠行为,经研究决定:对南通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开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海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五家建筑施工企业,对刘霞培、龚保章、吕学茂、冀和国、冯斌、周贯虹、戴松羽、黄伟国、王忠林、袁建春等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其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期公开发布。
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招投标管理机构,对以上被通报的群体事件责任单位、分支机构和责任人作为重点对象进行监管,联网限制市场准入。未经解禁不得允许其参与我市工程投标,任何单位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以上重点监管对象。
 
 
 
 
                                                                     泰州市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十日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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