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建设局
泰建招〔2009〕2号
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档案备案管理的通知
各市招标办、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规范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档案备案管理,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办法》和《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操作规程》规定,各招投标代理机构应及时收集、整理招投标档案资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之前到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招投标档案卷内目录应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办法》卷内目录式样(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并按材料序号1—18装订成册,其余材料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副本、投标光盘随附。
各市招投标办公室有专人负责,受理档案备案及管理工作,并按照招投标监管机构档案管理卷内目录式样整理归档。我局将定期组织档案评比。
特此通知,希遵照执行。
附:案卷封面(式样)、卷内目录(式样)、卷内备考表(式样)
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档案备案管理的通知.doc
泰州市建设局
二○○九年五月六日